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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搬迁公告

【发稿时间 :2017-10-25 15:01:00 阅读次数: 字体:      
 

 
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的总体要求,经市政府同意,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及部分分中心将整体搬迁至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1-6层,并于2017116正式对外办公。现将搬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搬迁对象

(一)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(包括莲都区审批中心),原地址为花园路12幢;

(二)丽水市项目审批中心(包括莲都区项目审批中心),原地址为人民街649号;

(三)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公积金分中心,原地址为灯塔街187号;

(四)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国税分中心(国税办税大厅),原地址为中山街207号;

(五)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地税分中心,原地址为北苑路190号;

(六)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民政分中心,原地址为丽阳街1308-1号;

(七)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出入境分中心(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),原地址为人民街505号(附属楼);

(八)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法处理中心,原地址为大洋路222号;

(九)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、丽水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,原地址为人民街649号;

(十)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原地址为解放街373号。

二、搬迁时间

(一)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、丽水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,1029日前完成搬迁工作,1030日起在新场所开展办公。

(二)其他单位和行政服务大厅,115日前完成搬迁工作,116日起在新场所对外办公,原相关政务服务大厅将不再受理业务。

其中,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(包括莲都区审批中心)、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出入境分中心(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)112(星期四)、113(星期五)暂停服务两天;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法处理中心113(星期五)暂停服务一天。其他各服务场所工作日正常办公。

三、新址地址

莲都区人民街607号(商会大厦)。

四、交通指引

(一)公共交通:市民乘坐16路、17路、19路公交线路可达(现站点名称为妇保院南站)。

(二)公共停车:人民街东侧公共停车场。

倡导市民采用公交车、出租车、公共自行车等公共交通方式出行。

五、咨询服务电话

咨询电话:0578-2090298。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
特此公告

 

 

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   

20171025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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