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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介绍
时间: 2015-03-03访问量: 次字体:【

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11月,原名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,20155月更名。目前,与丽水市招管办合署,并承担丽水市审改办的日常工作。内设四个处室,分别为综合秘书处、综合协调处、投诉督查处、招投标监管处;下属两个事业单位,市招投标中心和市代办中心。主要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及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、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。经过多年发展,单位功能不断完善,服务水平不断提升。

行政审批方面,近年来围绕打造“最佳投资环境之市”目标,全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。建立“七张清单”管理体系,实现审批清单式管理、阳光化运行;探索“互联+中介”“O2O”代办等服务新模式,打响了“大中介”“大代办”服务品牌。打造“一站式”便民服务中心、“一条龙”项目审批中心和“一网通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,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入驻42个,便民服务窗口15个;组建商事登记中心和中介服务大厅,优化审批服务水平;设立8个行政服务分中心,实行“统一化”管理,构建审批服务“大窗口”。2014年,市级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办件量133947件。

招投标方面,近年来不断深化公共交易体制改革,统一规范全市招投标市场。制定出台《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及9个配套制度,推行预选承包商、高额保函、评标专家“一标一评”等举措,并在全市统一执行。建设“丽水市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”,开展“评定分离”工作试点,全面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运行和平稳健康有序发展。

市审管办主要职责是:

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府审批制度和行政审批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结合本市具体情况,制订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负责为各类经济组织及城乡居民提供审批办证服务,并提供有关法律、政策等方面的咨询;负责对各窗口办理事项的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工作,召集并主持重大审批事项联审会议,协调联办单位共同审办,并实行跟踪服务;受委托组织协调有争议的审批事项;督促检查各窗口的审批办证工作,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、举报,并做好督查落实工作;负责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,做好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及行政管理、政治学习、党团组织生活等日常事务工作;负责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软件操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;负责指导各县(市、区)行政审批中心和市直部门有关服务窗口的工作;承担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招投标管理的配套政策、制度、细则,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;协调各有关部门的招标投标活动,对个相关部门的招标投标工作及标后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有关投诉等案件协同监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。承担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。

中心服务大厅位于丽水市区花园路12幢市行政中心区块,于200610月投入使用,面积4300平方米。各相关职能部门向中心派驻窗口,集中为市民提供“一站式”、“一条龙”服务。

 

 

单位地址: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(商会大厦)

联系电话:0578-2090203

投诉电话:0578-20902070578-2090208

传真:0578-2090307

电子邮箱:2090209163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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